01 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
《公告》规定,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
02 中国人民银行与巴西中央银行签署合作备忘录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巴西中央银行签署了在巴西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巴西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建立,将有利于中国与巴西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
03 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签署AEO互认安排
2月7日,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签署《海关总署和澳门海关关于内地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澳门海关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互认的安排》。
内地海关成为澳门海关 AEO互认伙伴。内地与澳门海关实施AEO互认安排后,双方AEO企业货物可享受较低查验率、优先查验、指定联络员服务、优先通关等4项互认便利措施,帮助AEO企业大大压缩货物通关时间。
04 伊拉克将允许以人民币结算对华贸易
据路透社报道,伊拉克中央银行2月22日表示,伊拉克计划 次允许与中国的贸易直接以人民币结算,以此改善外汇储备。
伊拉克中央银行还在声明中说,作为计划的一部分,该行未来可能会提高其在中国银行人民币账户中的余额。
05 3月1日起,多国赴华直飞航班不再查核酸
近日,俄罗斯、新加坡、菲律宾、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斯里兰卡、阿联酋、埃及、南非、新西兰、瑞士等国大使馆发布公告称,3月1日起,允许搭乘赴华直飞航班人员以抗原检测替代核酸检测。(详情:关于自泰国前往中国旅客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与此同时,3月1日起日本也将放宽对中国入境日本游客的新型冠状病毒入境检测政策,宣布中国游客入境日本从需要全员落地检更改为对旅客随机抽取样本进行检测,这一政策调整将大大缩短游客入境时长。
韩国政府决定将从3月1日起解除针对自华入境人员的新冠落地检,以及自华航班统一降落仁川国际机场的限制措施,但自华入境人员行前检测和填写检疫信息输入系统(Q-CODE)义务将延长至3月10日。
06 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全面恢复
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取消经粤港陆路口岸出入境预约通关安排,不设通关人员限额,恢复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经营活动。
关于核酸要求,通知显示,自香港、澳门入境人员,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如7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查验其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结果为阴性者,放行进入内地。
07 美国延长81项中国商品的加征关税豁免期限
当地时间2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称,决定对81项中国输美医疗防护产品的加征关税豁免有效期临时延长75天,至2023年5月15日。
这81项医疗防护产品包括:一次性塑料过滤器、一次性心电图(ECG)电极、指尖脉搏血氧仪、血压计、耳镜、麻醉面罩、X射线检查台、X射线管外壳及其部件、聚乙烯薄膜、金属钠、粉状的一氧化硅、一次性手套、人造纤维无纺布、洗手液泵瓶、消毒湿巾的塑料容器、复试双目光学显微镜、复合光学显微镜、透明塑料面罩、一次性塑料无菌窗帘和罩子、一次性鞋套和靴套、棉质腹腔手术海绵、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用品等。
本次排除有效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15日。
08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公开PFAS限制草案
2月7日,欧盟下属的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了一份限制提案,提议禁止生产、使用被称为“ 化学品(forever chemicals)”的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er- 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以下简称“PFAS”)。
据不完全统计,受到此次提案限制的PFASs物质将超过10000种,如获通过,这或将成为欧洲有史以来 规模的化学品禁令之一,也是欧盟对化学工业 广泛的一项监管。
如草案 终获得通过,将对中国氟化工行业产生巨大影响。
09 芬兰加强食物进口管制
2023年1月13日,据芬兰食品管理局消息,对欧盟以外和原产国进口的有机产品,进行更深入的监控,认真检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批次的有机进口食品文件。
海关将根据农药残留控制风险评估从各批次中抽取样品,所抽批次货物仍存放在海关批准的仓库中,在收到分析结果之前禁止调动。
加强管制涉及通用命名法(CN)的产品组和原产国如下:(1)中国:09101100,20060010,生姜(2)中国:07099390,12079996,12129995,南瓜籽;(3)中国:23040000,大豆(豆类、蛋糕、面粉、板岩等);(4)中国:0902 20 00、0902 40 00、茶叶(不同等级)。
10 阿联酋对国际进口商品征收认证费
阿联酋外交与国际合作部(MoFAIC)宣布, 所有进入阿联酋的进口商品必须附有外交与国际合作部认证的发票,自2023年2月1日起生效。
从2月开始,任何价值10000迪拉姆或以上的国际进口发票都必须经过MoFAIC证明(any invoices for international imports with a value of AED10,000 or more must be attested by MoFAIC)。
MoFAIC将对每份价值10000迪拉姆或以上的进口商品发票收取150迪拉姆的费用。
此外,MoFAIC 将针对认证商业文件征收2000迪拉姆的费用,并对每份个人身份文件、认证文件或发票副本、原产地证书、舱单和其他相关文件征收150迪拉姆的费用。
如货物进入阿联酋之日起14天内未能证明进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和发票的,外交与国际合作部将对相应的个人或企业处以500迪拉姆的行政罚款。如果重复违规,将处以更多罚款。
11 菲律宾正式批准RCEP协定
律宾国会参议院2月21日晚投票通过485号决议案,正式批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书。
当晚,菲律宾国会参议院以20票赞成、1票弃权、1票反对的结果正式批准RCEP核准书。随后,菲律宾将向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处提交核准书。RCEP将在核准书提交60天后正式对菲律宾生效。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2022年1月1日生效实施,是 自由贸易协定。
12 孟加拉国吉大港出台限重新规
日前,吉大港港务局(CPA)办公室在一份通告中表示,从2月10日起,一个集装箱(包括20尺和40尺柜) 多可装载30.48吨货物。
“针对20英尺和40英尺集装箱,吉大港接受 毛重(包括集装箱在内的总重量)为30,480千克的分类、装载和评级标准。”通告中写道。
但是针对超重,吉大港港务局不会提供任何设施来处理超过ISO规定重量限制的集装箱。
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船务代理/MLO将自行承担费用、风险和责任做出必要的安排,并且应在此类集装箱抵达之前获得CPA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