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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

发布时间:2022-12-12 17:00:51人气:267

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

 

公告〔202288

 

为扎实推进口岸环节非冷链货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有关项目的填报要求调整如下:

 

一、新增已实施预防性消毒(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WS/T 7742021)规定:预防性消毒为在没有明确的传染源存在时,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和物品进行的消毒。)申报项目,该项目为勾选项,包括两个选项,进口货物境内收货人或其报关单代理人如已开展预防性消毒则选择,否则选择

 

二、实际进境货物必须填报已实施预防性消毒启运日期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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