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9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了 10 起银行外汇违规典型案例,涉及 10 家银行办理的跨境担保、境外直接投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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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10 起典型案例均为违规办理资金流出业务案例,违规主体类型涉及广泛,既有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也有股份制银行、城商行以及外资银行。处罚金额有的高达 4000 多万元人民币,少的也有四十几万元。
具体案例通报:
案例 1:2017 年 3 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 4266.16 万元人民币。
案例 2:2017 年 11 月至2019年1月,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贸易融资对外付汇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 64.89 万元人民币。
案例 3: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4 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对外付汇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23.17万元人民币。
案例 4:2018 年 4 月至 6 月,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 183.61 万元人民币。
案例 5:2018 年 4 月至 11 月,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 297.48 万元人民币。
案例 6: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交通银行南京玄武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服务贸易海运费支出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 56.51 万元人民币。
案例 7:2019 年 3 月,渤海银行上海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利润汇出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 56.85 万元人民币。
案例 8:2019 年 3 月至 11 月,中国银行义乌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货物贸易售汇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 84.94 万元人民币。
案例 9:2019 年 4 月,华夏银行苏州昆山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利润汇出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 40.02 万元人民币。
案例 10:2020 年 1 月,内蒙古银行二连浩特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预付货款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41.97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外汇管理法规,金融机构在办理结售汇及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循“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核实客户背景,了解交易目的和性质,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及时报告问题业务。
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21 年,外汇检查部门依法对银行各类外汇违规行为处罚没款 1.78 亿元人民币。银行违规行为主要集中体现为,违规办理外汇资金收付和结售汇、违规提供跨境担保等业务。为进一步提高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经营水平,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外汇局公开通报一批银行违规典型案例。
例如,其中罚款金额 的案例——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2017 年 3 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 4266.16 万元人民币。
违规办理内保外贷的处罚金额往往较高。除了上述案例,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 297.48 万元人民币。罚款金额在本次通报中位居第二。
此外,违规办理外汇资金收付和结售汇等业务也是银行被罚的重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均有地方分支行吃了罚单。其中,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违规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违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付汇案,罚款金额均超百万元人民币。
通报案例中,还有渤海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利润汇出案、华夏银行苏州昆山支行违规办理利润汇出案、内蒙古银行二连浩特分行违规办理预付货款案等。
上述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下一步,外汇局将在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的同时,加强外汇监督与检查,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一是密切关注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变化,加大对重点主体、重点渠道、重点业务的非现场监测与检查力度,从严从快查处虚假欺骗性交易;
二是对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违法案件“以案倒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金融机构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跨境通道或服务的行为;
三是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指导银行进一步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让更多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真正享受更优质服务。